【CNSS讯】为确保长江主汛期通航安全及河势稳定,结合2010年两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长江干流涉砂船舶专项整治与执法行动通知》精神, 4月25日,九江海事局港区处与水行政执法部门、长航公安局等单位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辖区涉砂船整治工作。

今天,九江海事局港区处、长航公安九江治安支队积极配合黄梅县水利局小池水政监察大队开展专项整治前期宣传及涉砂船摸排登记工作。浔阳执法大队余青大队长、治安支队钟礼谦副支队长、小池水政监察大队陈大队长分别带领海事、公安、水利执法人员,乘海巡31237对黄梅县境内的长江河道涉砂船进行摸排登记和政策宣传。一是深入新开镇水域、白沙洲小江水域、小池港等涉砂船集中停靠点,张贴禁采通告并宣传两部委相关要求;二是开展涉砂船摸排登记,搜集涉砂船船主身份、船舶证书等基础信息;三是海事部门依照船舶管理职能,向不适航的涉砂船下达了《责令停止作业/航行通知书》,要求相关船舶办理好相关手续保证船舶适航后方能开航。

根据黄梅县水利局统一部署,长江河道黄梅县境内的涉砂船须在6月31日前接受执法单位的清理和登记,执法单位将对涉砂船张贴封条,实行统一封存停靠监管。港区处将积极履行海事部门相关职能,配合水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好长江干流涉砂船舶专项整治与执法行动,同时对存在船舶不适航、配员不足、无证驾驶、超载运输等突出违法行为的涉砂船一律按照相关法律要求从重处理,做好涉砂船治理工作。(通讯员:郭少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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