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本籍船舶下达滞留通知书

中国海事部门对日本籍船舶实施港口国检查

【CNSS】7月11日,烟台海事局依法滞留了1艘存有重大缺陷的日本籍船舶“新潮丸”,这是该局今年滞留的第一艘日本籍船舶。目前,该轮缺陷已纠正完毕,并于12日下午3点复查合格后解除滞留。

11日下午,烟台海事局蓬莱海事处派员对停靠在蓬莱新港的日本籍大马力拖轮“新潮丸”实施港口国检查时,发现该轮未在规定期限内对防污染设备进行检验,验船师也未在防污证书内签注。根据国际公约有关规定,海事部门认定该轮的国际防止油污证书无效,遂依法对该轮实施滞留,并通知了相关船舶检验机构。

根据上述情况,蓬莱海事处同时认定该轮所属公司未有效履行相关体系职责,遂在港口国检查报告中提出了相关体系缺陷,并向随船公司代表提出了整改要求。

今年以来,烟台海事局加大了低标准船舶打击力度,先后滞留国轮、外轮各16艘,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船舶安全航行隐患。

(通讯员:郝光亮 陈涌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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