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S讯】12月8日,八所局执法人员对靠泊在八所新港2#泊位的“新富源6”轮进行FSC跟踪检查时,发现该轮于2012年11月28日在钦州港接受FSC检查存在的10项均要求在开航前纠正的缺陷中,有5项缺陷尚未纠正。经立案调查,该轮未按《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的处理意见纠正缺陷的违法事实清楚。10日上午,八所局依法对该轮船舶经营人和船长进行了行政处罚,对船长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扣分处理,并督促船方在开航前纠正相关缺陷。

该轮是八所局开展危险品船舶专项检查活动以来,依法查处的第二艘未按安检处理意见纠正缺陷的船舶,八所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船舶“带病航行”的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船舶载运危险品航行与作业安全。

(通讯员:向琳琪 唐艳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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