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S讯】为加强渡船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通航秩序,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芜湖海事局决定自2013年2月1日开始对渡船船员突出违法行为进行治理。

芜湖海事将对不按规定鸣放声号;不按规定使用甚高频无线电话;不关闭水密门航行;超载;强行横越;违反禁航令航行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对不按规定鸣放声号、不按规定使用甚高频无线电话、强行横越、违反禁航令航行等违法行为,将依法对违法船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3个月至6个月直至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处罚。对责任船员实施违法记分。

对不关闭水密门航行、超载等违法行为,将依法对违法船舶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6个月以上直至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处罚。对责任船员实施违法记分。

海事部门提醒渡船船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驾驶渡船。我们将通过严厉监管,提高船员安全意识,减少人为因素对水上交通安全的影响,维护辖区安全形势稳定。

(通讯员: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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