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S讯】根据黄石海事局《关于加大对执法记录核查力度的通知》精神要求,大桥执法大队认真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提高海事行政执法能力。5月6日下午,大桥大队组织当班执法人员开展了一次黄石局电子监察系统(设备)学习。大家就海事政务窗口的评价器、现场执法记录仪及摄像机、照相机等电子监察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进行了学习和交流。同时当班队长对现场执法记录仪记录内容和使用规范作出强调:1、现场执法记录仪在摄录过程中必须摄录海巡艇靠离执法大队趸船、执法对象(船舶或设施)过程;2、执法人员及其执法证件;3、当事人及其船舶设施名称(船名船号等);4、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同时,将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探头调整至最佳位置,保障现场执法记录的录制效果。

通过此次学习,大桥大队将进一步规范海事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海事执法过程监督,合理规避执法风险,提高海事政务服务水平,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保障海事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确保大队政风电子监察系统的有效运行。

(通讯员:魏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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