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S讯】为液货船“评分”,让货主、码头单位能够选择更为安全的液货船舶从事营运,鼓励更多船况好、船员素质高、管理规范的液货船从事水上运输。5月8日,从南通海事局了解到,自上月初“液货船(包括油船、化学品船和液化气船)选船机制”在南通正式推广实施以来,南通已有17艘船舶接受了选船评估检查,此举已经获得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积极防范液货船安全与污染事故风险,保障南通港危险化学品作业、运输、仓储的安全,海事部门联合码头、货主等共同推出了液货船选船工作机制。由码头、货主和海事部门组成的选船工作组对拟进港作业的船舶和所属航运公司情况进行检查,选择船舶结构好、设施设备优、船员素质高、公司管理规范的船舶,承运货物或允许装卸作业。全部检查内容共包含245条相关条款和245条检查要点,主要包括船舶证书、应急计划、设备设施、船员情况以及码头装卸作业情况等。根据南通海事局相关人员介绍,检查内容中,共有37条必要条款,接受评估的船舶必须全部符合要求,否则将一票否决;其余为重要条款和标准条款,液货船只有分别满足80%和60%的符合基础上才有机会整改,否则也将被淘汰。

据悉,在与选船工作同步推进的基础上,海事部门还将积极配合码头、货主单位建立和完善选船数据库和信息通报机制。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海事部门在货主和码头单位实施液货船选船检查工作中给予了全力支持,对货主、码头选船评估检查结果较好的船舶将给予缩短审批时间、简化审批程序等便利措施和政策优惠,并将积极为其推荐申请 “安全诚信船舶”、“安全诚信公司”。

根据南通海事局提供的统计数据,南通港的危险货物吞吐量已经连续多年保持平稳上升的势头,2012年,南通辖区水上危险货物吞吐量达1766万吨,自2003年以来连续10年超千万吨,到港危险化学品船舶数量也随之保持高位,液货装载、运输的风险较大。液货船选船机制的实施将有助于码头、货主企业掌握运输船舶的实际情况,选择更为安全的船舶从事营运,并且,该项机制的深入推广将有助于液货船的优胜劣汰,促进船方安全管理意识提升,通过更换设施设备、强化保养等提高船舶的安全适航能力,降低安全事故风险。

(通讯员:周海峰 徐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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