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在交通运输部与公安部合作框架之下,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在北京签署合作备忘录,决定建立国际航行船舶监管协作机制。双方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协作配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综合利用执法资源,共同维护国际航行船舶管理秩序,进一步促进我国口岸开放和便利运输。

双方将建立协作联络机制,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和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各地边检机关和海事部门之间将明确联络部门、联络员及联系方式,加强工作协调配合。

双方将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提供国际航行船舶和船员办理出入境边防检查信息等情况,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提供国际航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信息和海图数据等信息,并逐步推进海事部门向所在地边检机关提供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数据。

双方还将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共同指导各地边检机关和海事部门,及时将工作中发现的国际航行船舶违反海事管理规定和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情况互相通报,并互相提供识别伪造出入境证件、AIS和VTS应用等培训支持。各地边检机关和海事部门将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对停靠码头或锚地的国际航行船舶实施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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