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S讯】近日,莆田海事部门接到莆田市安委会《关于协同取缔兴化湾渔域非法营运船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函》,函中通报了江口镇至南日镇之间航线上,每月不时有3艘渔业船舶从事家具、水泥、钢管等货运,有时也混载乘客的情况,该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核实相关情况,并采取了3项措施积极协同主管部门共同整治非法营运船舶。

一是走访沟通,共商对策。该局船舶处、督察处主动走访了市交通运输局,认真核实了解陆运货源及非法营运船舶活动区域,共商兴化湾河海交界水域监管对策,要求市运输部门加强内河入海口的自然驳岸管理,加强陆域安全宣传,协同查堵非法营运船舶的运输货源,消除非法营运货源市场。

二是强化巡查,通报隐患。三江口海事处、执法支队加大海上巡航力度,巡航密度,强化对兴化湾海域日常巡查,发现渔业船舶非法载货载客等行为影响水上交通安全,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海洋渔业部门通报,并配合相关部门予以制止。

三是齐抓共管,健全机制。积极呼吁地方政府加强对渔业船舶管理,推动秀屿区人民政府出台《秀屿区泡沫筏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莆秀政办[2013]64号),进一步明确渔业辅助船舶的安全监管职责,落实责任分工,健全监管机制,有效防范渔业船舶非法营运行为。

鉴于函中所列的3艘船舶是渔业船舶或渔业辅助船,其活动区域是兴化湾渔域,该局还建议由当地政府主导,加强源头治理,取缔3艘从事非法从事营运船舶,彻底消除海上安全隐患,以确保莆田辖区水域安全形势稳定。

(通讯员:池哲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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