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下午,印度籍“娜玛”轮在上海海事法院船舶拍卖会上,被国内外竞买人数轮竞价,最终以人民币3430万元被成功拍卖。

据悉,“娜玛”轮是注册在印度孟买的一艘钢质油轮,载重量为62094吨,所属印度普拉蒂巴航运有限公司。2008年6月5日,申请执行人连云港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执行人普拉蒂巴航运有限公司、普拉蒂巴物流有限公司签署《船舶改装合同》,约定将油轮“娜玛”改装为散货船。后因航运市场不景气,被申请执行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改装修理费用。

由于“娜玛”轮长期占用船厂泊位,并产生了大量的泊位、水电等服务费用,

中远船务工程公司多次催讨无果。2012年11月,中远船务工程公司向上海海事法院连云港法庭提出诉前扣船申请,并就该纠纷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013年8月,仲裁裁决生效后,中远船务工程公司向上海海事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申请执行标的金额达人民币4700余万元。

据查,两被申请人执行人均为印度公司,在国内无联络机构和投资公司,并无可供执行财产。拍卖会现场,来自境内外的航运公司、拆船企业争相竞价。经过多轮角逐,新加坡的一家航运公司以人民币3430万元的价格成为此次拍卖会最后的终结者。

上海海事法院周荣庆法官认为,近年来因航运企业经营亏损及资金周转困难,船舶抵押融资、租船合同欠付租金、造(修)船违约等方面的矛盾尤其突出。同时,因航运市场运力供给过剩以及对未来航运走势持谨慎观望心态,拍卖船舶成交难度不断增大。

据了解,此次拍卖“娜玛”轮的依据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一份生效裁决书。“娜玛”轮成功拍卖之后,上海海事法院院将继续推进船舶移交和拍卖款分配等后续工作,保证案件最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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