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港区海事处 阴衍兵】为进一步打击枯水期非运输船舶突出违法行为,持续净化辖区通航环境,保障航道安全畅通,2013年10月中旬以来,安庆港区海事处不断加大辖区重点水域非运输船舶安全监管力度,扎实做好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10月17日,安庆港区海事处大桥执法大队在大渡口无人驳锚地附近水域巡航时,发现锚泊船“豫周长顺***”船员意图驾驶船载小自用船到安庆,经海事执法人员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自用船系无证船舶,船上未配备任何救生设备,船员也未穿着救生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海事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船船员终止违法行为,并帮助船员安全回到“豫周长顺***”船上,随后,海事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现场安全宣传教育,并责令该船负责人到大桥执法大队进行学习培训,通过海事执法人员深入细致的讲解违规使用小自用船舶的危害后,该船负责人终于认识到了错误,并写下保证书,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检讨,感谢海事部门的宣传教育。

10月24日,安庆港区海事处大桥执法大队在安庆长江大桥水域巡航时发现有小渔船作业,海事执法人员立即对其进行了安全宣传,要求渔船作业期间严禁违规在桥区和主航道作业,船上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严禁夜间作业,并向渔民发放了《牢记血的教训 莫忘捕捞安全》宣传资料。

10月29日,安庆港区海事处朱正根副处长带队走访了大观区渔政站,向渔政站负责人通报了近期辖区水上安全形势,及个别渔船在桥区、锚地违规作业情况,回顾了历年来长江安庆段渔船事故,并对下一步如何加强辖区渔船安全管理进行了沟通;同时,安庆港区海事处与大观区渔政站协定开展联合执法,规范渔船作业行为,保障辖区安全。

通过半个多月的强化监管,长江安庆港区段非运输船舶航行作业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消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得到进一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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