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电台报道,两艘内河船去年在赤柱对开海面相撞,导致6名船员死亡,两名船长被检控,其中1人早前承认危害他人在海上的安全罪,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16个月。

51岁被告阮存财,是船只“旺达6”的福建籍船长。法官指,被告是船上的最终指挥官,有责任保障其他海员的安全,但他没采取行动避免相撞及未够警惕,最终导致6人丧命的灾难发生。

案情透露,去年4月18日,“旺达6”由海南岛开往福建,经过香港海域,船上当时载有5千吨沙及14名船员。海事处晚上7时多透过雷达发现,“旺达6”正驶向另一艘船“海邦达199”,两度向两船发出警告,惟3分钟后“海邦达199”已撞船及下沉,6名船员死亡,“旺达6”全部船员获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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