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S讯】7月15日以来,长江水上交通事故又呈现多发势头,为扼制汛期水上交通事故多发势头,日前,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汛期长江航运安全生产工作。

2014年上半年长江航运安全形势较好,虽发生水上交通事故68件,但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5件;从近五年情况来看,事故总数、等级事故件数、死亡人数、沉船艘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为近五年来的最低、次低、次低、最低和次高,安全评估指数P值为69,安全形势属于“明显改善”状况。然而,7月15日至27日,长江干线连续发生6起事故及险情(其中碰撞3起,火灾1起,搁浅1起,其他1起),给汛期长江航运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为此,长江航务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汛期长江航运安全管理:

一是高度重视并防范汛期影响长江航运安全生产的各种风险。目前,长江干线正处于高洪水位,监利、城陵矶、武汉、九江、安庆、芜湖等多地均超设防水位,水流速度快、水位变化大,通航环境复杂,对水上交通安全带来不利影响。此外,还有多种风险须考虑防范:一是局部强对流天气、强降雨可能性增大,易引发地质灾害、次生灾害。二是夏季连续高温导致消防事故的多发、易发。三是强台风威胁仍将持续,预计8月还有4-6个台风登陆,将给长江航运安全带来严重影响。长江航务系统将强化红线意识,狠抓责任落实,群策群力,严防死守,全力保障长江航运安全畅通。

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四类重点船舶"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客运船舶和危险品船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厉打击船舶非法载客运输行为,严肃查处船舶超载、超吃水等违章行为。

三是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合《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9号)的实施,长江海事局将对辖区渡口渡船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治理。此外,结合辖区实际,长江航运各单位将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出重拳、下狠药,坚决予以清剿整治。

四是做好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工作。针对高洪水位期极端天气频发的现象,长江航运各单位将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并及时发布台风、水位、雨情等安全信息。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保持应急车辆、船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事故险情得到快速高效处理。

(通讯员 魏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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