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江苏省盐城市地方海事局根据在督查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中所发现的“八条”不规范问题,分别约谈建湖、响水、射阳、盐都、东台等县(市)、区的26家违规航运公司负责人,“面对面”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时整改到位,确保提高航运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盐城是江苏省乃至全国水运大市,辖区共有176家内河航运公司、1.5万艘营运船舶。为力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连日来,该局根据全市9个县(市)、区176家航运公司安全管理的不同情况,分片、分类、分别进行安全生产分析评估和督查指导,扎实推动航运公司树立“安全是最大效益”的责任意识。

该局经过分析评估和监督检查,全市绝大多数航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但对照航企安全监管要求,有26家航运公司分别存在无固定经营办公场所且不能按要求整改、不接受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对日常安全督查中发现的隐患拒绝进行整改、无人参加安全生产分析评估会、内河船舶参与海上运输、挂靠船舶控制在前任老板手中、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船舶配员不足等八条问题。

针对存在的八条问题,该局分别约谈各公司主要负责人,明确其为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第一责任人,督促他们积极主动接受海事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检查意识,加强岸基队伍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管理能力,提高预控能力,提高抗风险能力,提高执行能力,力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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