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四类重点船舶”即客船、危险品船、砂石船和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舶)排查安全隐患,与天津港轮驳公司、天津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等辖区企业建立应急联络机制,在码头和施工现场等地设立海事安全警示标志,日前,新港海事局制定《新港海事局2015年元旦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实施方案》,确保节假日期间辖区水上交通安全。

冬季是渤海大风、寒潮等恶劣天气的多发时期,为此,新港海事局加大船舶安全检查频次,特别针对“四类重点船舶”重点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对不符合抗风等级要求的坚决禁止开航。执法人员登船检查消防、救生、弃船演习等,提高船员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反应的能力。

与此同时,新港海事局与天津港轮驳公司、天津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等辖区企业建立应急联络机制,明确应急响应程序,确定各方应急主管、第一联络人、备用联络人,保证应急处置过程分工明确、行动有序、措施到位。在码头、施工现场等地,设立海事安全警示标志,向有关单位、船舶发放《海事预防》,对明火作业、大件吊装、人员防护等进行安全提示,加强安全教育,提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强化对恶劣天气的预防预警和事故险情的预控工作,保持与气象、海洋部门24小时联系,主动跟踪和接收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向有关单位、码头和船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督促各有关单位和船舶提前做好防抗准备。截至目前,新港海事局在此次水上安全检查活动中已检查船舶20艘/次,走访辖区企业7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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