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S讯】2016年2月24日上午,珠海市海上搜救中心2015年度工作总结会议在珠海海事局召开。珠海市委市政府刘嘉文副市长出席会议,出席这次会议的除了珠海市搜救成员单位以外,还增加了珠海市各区一级的地方政府领导。会上除了总结了2015年珠海海上搜救工作,还根据近年来珠海海上搜救环境的变化和形势的发展,提议修改《珠海市海上搜救应急反应预案》。

2015年,珠海市海上搜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广东海事局的支持和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施救”理念,落实“两防一救”工作要求,完善了《珠海市海上搜救应急反应预案》。各搜救成员单位团结协作,高效应对海上突发险情,2015全年共接警73宗,成功救起318人,搜救成功率95.5%。

由于近三年来,珠海市海上险情宗数、获救船舶艘数、遇险人数和获救人员数均呈持续上升态势,险情类型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为进一步提高海上应急反应预案实用性、指导性和操作性,更好的保障海上险情快速高效处置,结合珠海市海上搜救工作实际和国内外典型海难事故处置经验教训,搜救中心办公室拟对珠海市现行海上搜救应急反应预案进行修订。拟修改以下内容:1. 增补调整搜救中心成员单位,将区一级政府纳入海上搜救中心成员单位。2. 进一步理顺各搜救成员单位职责,在完成珠海市海上搜救中心成员单位增补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海上搜救实际工作需要,对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职责进一步梳理调整,最大程度发挥各成员单位资源及协调组织上的优势,进一步全面提升珠海市海上搜救应急处置效能,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3. 增加海上遇险人员现场处置操作指南,进一步理顺海上遇险人员现场处置工作程序,充分发挥现场指挥职能,重点明确明确疑似死亡遇险人员现场处置基本原则。4. 增加珠澳海上救助遇险人员移送指南。2015年中央划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管理水域后,珠澳水域海上搜救面临着新的挑战,海上遇险人员的定性和移交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因此,必须重新建立珠澳海上救助遇险人员移送的渠道。5. 增加高速客船海上突发事件处置指南。高速客船一旦发生险情往往涉及遇险人员数量较大,险情等级高,社会关注度高,现场及后续处置难度大,需协调应急力量范围广。因此,建议编写高速客船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南,提高险情处置效率。事故发生后快速成立现场处置、医疗保障、后勤保障、善后处理、新闻发布等工作小组;明确各工作小组职能及牵头单位;建立高效的组织协调机制。

刘嘉文副市长会上总结说:2015年度珠海市海上搜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海上搜救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国际公约规定的海上救助义务,着力强化海上搜救机制建设,着力提升海上搜救能力和水平,全力做好海上“两防一救”工作。有效保障了珠海市海上搜救工作形势的整体稳定向好,得到了广东省委胡春华书记和省委常委、珠海市委李嘉书记等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刘嘉文副市长提出三点建议:要进一步完善珠海市海上搜救“一案三制”建设,为海上搜救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加强珠海市海上搜救能力建设,为海上搜救工作提供有力的软硬件保障;重视海上险情预防预控,为海上搜救工作提供有力的源头保障。

(通讯员:曾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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