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海事部门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相关通知和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处积极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岁末年初大检查的工作要求,为此我处在11月8日组织各涉水乡镇相关负责人和全体海事人员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结合实际研究工作开展形式,并成立了工作领导机构,下发工作方案,全面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

11月11日至14日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柳川等重点码头加强现场监管,开展现场宣传,查处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自用船舶非法载客等。为岁末年初安全检查工作开好了头,奠定了宣传基础。

11月17日,剑河县地方海事处邓世红副处长带队深入柳川海事所辖区开展岁末年初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当天上午,检查组一行深入南哨码头对进出港客船进行登船检查,重点检查了船舶的救生设施,消防设备,船舶配员等情况,并要求各船舶严格执行配员标准,强化船员履职能力,严格遵守水上交通安全法规,杜绝超员超载违法行为,船员要及时关注通航环境信息,避免恶劣天气冒险开航;海事执法人员向船员现场宣传了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工作相关检查事项,要求船员提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岁年年初大雨大雾大风等恶劣天气下的安全措施,严格执行航行规定及操作规程,加强嘹望、谨慎驾驶,禁止冒险航行,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当日检查船舶20艘次,实施安全检查3艘,发现安全隐患2起,查处违法行为三起,并对一艘不听劝阻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乡镇自用船舶采取了暂扣船舶电源装置的行政强制措施。

当日,检查组一行还前往南哨河航道进行巡航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并检查了相关涉水乡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部署情况。

下一阶段,剑河县地方海事处将按照岁末年初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方案的要求,督促航运企业开展内部自查、实施船舶安全检查、渡口、渡船专项检查、乡镇自用船舶专项检查等行动,加强现场巡航巡查工作,对辖区重点水域、重点航段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坚决依法查处水上交通违法行为,防止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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