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沧州海事局执法人员登上停泊在黄骅港码头的一艘名为“H Lp a s s i o n”的巴拿马籍船舶,重点对船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开展详细检查,这是沧州开展的首例《海事劳工公约》港口国监督检查,并签发了辖区第一份《海事劳工公约》履约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

《海事劳工公约》是在国际劳工组织框架下,经政府、船东和海员三方取得共识后缔结的一部综合性海事劳工条约,对海员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作出了明确规定,被誉为海上劳动者的“权利法案”。《海事劳工公约》于11月12日对我国生效,适用于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和国内沿海航行船舶及在这些船舶上工作的船员(军事船舶、公务船舶、渔业船舶、体育运动船艇,以及仅在港区、内河和遮蔽水域航行、作业的船舶除外)。今后,相关船员的就业条件、工作和休息时间、休假权利、起居舱室、娱乐设施、食品和膳食服务,健康保护、医疗、福利和社会保障等与国际接轨,权益得到进一步保护。

为促进《海事劳工公约》尽快发挥作用,进一步推动辖区航运业发展,沧州海事局通过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培训、广泛宣传、集中检查等方式,扩展知晓面,将这项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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