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点工程——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6-10号泊位建造工程自7月开工以来,宁波梅山海事精心开展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水工作业平安推进。

一是宣传到位,提升安全责任意识。该处积极通过走访、约谈、会议等形式,向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宣传解释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及时通报海事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存在的安全隐患,推动其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其在安全管理、隐患治理等方面增加投入,提升管理水平。

二是严格把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该处结合水上巡航、陆上巡查以及电子巡航,对施工区现场安全监管狠抓不懈。重点检查施工船舶值班、配员以及装载情况,对违章行为坚决打击。11月份对该工程实施巡航巡查29次,其中处领导带队现场查处 “浙普12837”轮违规实施陆域吹砂,通过勒令停工的方式倒逼施工单位实施整改,取得较好监管效果。

三是注重预警,防抗恶劣天气影响。严格落实《梅山海事处2016-2017年防抗寒潮大风工作计划》,利用监控室VHF、短信平台、微信群等信息传递手段,及时沟通施工动态与监管要求,及时核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梅山港区6-10号泊位工程工期72个月,码头岸线总长2150米,共5个泊位,其中20万吨级两个,15万吨级3个。宁波梅山海事处将继续以水上安全监管为核心,力保项目建设平安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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