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绿色航运发展和船舶节能减排,共同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切实落实《内地与香港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合作协议》,盐田海事局采取多项举措推进船舶大气污染控制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供油单位、班轮公司、辖区航运公司、船员对深圳市低硫燃油使用标准家喻户晓;二是加大燃油取样力度,对在港内供应和使用的轻油(包括陆上和海上)实施100%取样,从源头上阻止超标准燃油在港内使用;三是进一步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对受检船舶燃油转换记录、燃油供应单证、燃油转换程序、燃油转换温度曲线、船舶辅机及锅炉燃油使用管路实施必查;四是利用CCTV监管手段,结合网格化巡查、船舶安检,对冒黑烟船舶实施必查,对船舶《柴油机国际防止空气污染证书》实施必查;五是充分利用盐田港国际航线班轮机舱自动化监控技术先进的优势,虚心向船员请教燃油监控仪器仪表的使用和检测方法,同时对执法人员传帮带,提升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的检查水平;六是规范检查化验台帐记录,完善检查业务流程。

2016年,盐田海事局共开展到港船舶燃油转换检查和燃油质量专项检查34艘次,燃油取样送检27艘次,取样覆盖中石化、光汇等供油单位及重点监管船舶,绿色船舶等。

下一步,盐田海事局将严格按照《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深圳市人居委有关规定和《合作协议》的要求,扎实推进船舶大气污染控制工作,推动绿色航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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