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从盐城市地方海事局获悉,2016年,该局立足水运大市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安全检查督查,突出危化品运输船舶、乡镇渡口渡船、水上风景区旅游客船、水上水下作业活动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形势分析,狠抓隐患整改落实,强化预防预控,全市地方海事系统共巡航187350公里,排除航道堵塞12次;共检查各类船舶69813艘次,查处和纠正违章船舶28200艘次;全市水域未发生较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未发生因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航道堵塞事故,未发生船舶污染水体事件,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开展“五个”专项检查。开展船舶污染防治和“安全环保执法”专项检查,重点抓好舶操作性的安全控制、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动态监控、航运企业主体责任、应急反应体系建立四项工作;开展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专项检查,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的1艘船舶所有人进行了安全管理约谈,并主动对有关航运公司开展宣传,严禁非法参与海上运输;扎实推进船舶配员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船舶配员、船员证书、船员服务资历和船员任解职等情况和航运公司是否按要求报备船员服务资历以及报备的船员服务资历是否真实、船员档案是否完整齐备等,有力规范了船舶配员工作;强化特殊时段安全检查,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中秋等传统节日以及G20峰会、省党代会期间等重要活动时期,采取“四不两直”形式,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易堵航段等重点水域和重点监管对象的安全监管措施落实情况、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以及应急值班安排、应急预案准备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强化涉水重点工程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地各涉水施工项目通航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施工船舶、浮动设施安全技术状况,涉水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施工作业水域通航安全隐患排查等情况,发现并纠正现场安全隐患,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

同时,该局强化“四类”船舶监管。针对盐城是渡运大市的特点,认真落实渡运监管月度检查制度,突出渡船安全技术状况、设备设施配备、渡运人员持证、渡工和乘渡人员安全教育、渡运隐患督促整改、渡口视频监控系统运用等环节,强化渡口安全监管履职;开展涉水旅游船舶船员持证检查,组织力量对全市13处涉水涉船旅游景点的269艘涉水旅游船舶、船员持证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督促相关旅游景点责任主体为所属船舶、船员依法申办证书证件;突出抓好危化品运输船舶源头监管检查,落实危化品运输船舶管控制度,严格执行危化品运输船舶申报管理,开展危化品船舶专项安检,加大对到港危化品船舶的适航、适装、适运以及安全和防污染设备设施的检查力度,全年共实施危化品船舶申报管理1210艘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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