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地方海事处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通知精神及南通市关于进一步完善长江流域(南通段)执法监管巡查通报机制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辖区重点水域的巡查工作。

16日上午,货隆所执法人员在通吕运河海门段包场码头例行巡航检查时,发现一艘皖五河货2003船舶装有黑色渣土、矿渣及污泥混合物,散发着刺鼻气味,疑似危害固废。经初步勘验,该船从苏州始发,经江海河闸,到包场窑厂码头卸货,船主无法提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执法人员随即责令船主停止装卸作业,并发放了禁止离港通知书。同时第一时间将情况向上级部门进行了汇报,并向环保部门进行了移交。样品采集检测。目前,环保部门已对样品进行了采集检测,正在进一步调查货物来源与性质。当地公安、政府也已介入调查,下一步地方海事将配合好环保、公安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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