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小长假将至,扫墓、踏青等出行人员增多。为认真做好“清明”小长假期间辖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剑河县地方海事处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水上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召开清明小长假布置会议,下发加强监管的通知,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全体执法人员做好重点时段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是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从3月27日开始,我处分管负责人带领执法人员对辖区所有渡口渡船及客运码头、客运船舶进行排查,对渡口、码头的基础设施、客船、渡船等船舶的救生消防设备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各海事所加强对重要航路巡航巡查力度,严厉查处私自架设过江缆绳,拦河渔网具占据航道等行为。严格落实船舶定点停靠制度,督促船主做好船舶的系固工作,严格管控水上交通安全风险,确保辖区水域安全。

三是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现场监管。针对柳川、城景电站湖区等重点水域、节点,采用海巡船巡航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船舶超载、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大了对水工作业水域的监管,4月1日我处安监股执法人员深入五河在建大桥水工作业区域再一次对在建大桥项目进行了检查,认真检查了人员值班和禁航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要求人、车、艇处于待命状态,随时能够积极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五是加强极端恶劣天气预控预警。通过及时收集传递气象信息、大风警报信息等,加强值班力量、重点船舶监控等监管措施,落实防抗大风恶劣天气的相关工作,成功避免了水上险情的发生。

六是加强禁航管理。针对三板溪库区水位持续降低情况,我处及时发布了危险航段的禁航通告,禁止船舶驶入。一是加大禁航工作宣传力度,告知船员禁航区水域界限,禁航工作注意事项等,二是对禁航水域实施严格的管控措施,加强巡航检查,严防船舶擅自进入禁航区水域。

清明节前检查工作,我处共出动海巡船25艘次,执法检查车15车次,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检查企业1家,检查涉水乡镇5个,检查船舶60艘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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