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地方海事处执法人员在焦港船闸上游危化品船舶待闸区检查时发现,兴化市一航运企业危化品运输船舶未经海事管理机构同意,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宣传教育,当事船长承诺将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并接受了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该处加强船舶载运危化品进出港口的申报管理,截至5月底,已累计审核危货运输申请259份,危货进出港口货物量15.15万吨。强化对危化品运输船舶的现场监督检查,重点对货物适运、船舶适装和船员适任等情况进行检查,做到初次进入本市辖区的危化品船舶安全检查覆盖率达100%,其它危化品船舶安全检查率不少于30%。累计检查船舶27艘,发现缺陷65个,均及时纠正或限期整改。

与此同时,市地方海事处通过沟通协调,实现船舶通航安全的联合管控。危化品运输船舶进出港口未向地方海事部门申报的,焦港船闸不予登记放行。如皋港水闸、碾砣港水闸、焦港水闸禁止放行危化品运输船舶。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它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如皋段及主要供水河道。一旦发生险情,海事、船闸、水闸第一时间互相通报,并密切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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