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湄洲湾进靠VLCC船舶以来,先后有460余艘次VLCC船舶进出港,原油运输总量 达1亿零78万吨。泉港海事处倡导和践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在VLCC进出港口岸审批和手续办理、货物申报审批、原油洗舱等防污作业审批等业务受理中,按照“零差错、零失误、零缺陷、零容忍”的工作服务标准,实现了质量零差错和结果零投诉的工作目标。同时,泉港海事处积极影响和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国家简政放权的便民服务措施,按照上级部署,先行先试,率先在在口岸单位中率先投入和试运行 “单一窗口”,通过实行单一窗口和一站式服务,极大的提高了通关效率。

一是创新护航模式。科学评估和改进护航方式,由警戒式护航向巡逻式护航改变。在VLCC船舶进出港期间,按照VLCC进出港期间护航警戒任务分解表要求,海事执法人员登乘执法船艇对参加护航拖轮和交通船等护航力量监督,维护现场通航秩序,强化其进出港通航安全保障工作。

二是开展远程电子巡航。以建设现场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和运行现场综合执法系统为依托,充分发挥科技信息化的综合电子手段,创新开展远程电子护航,在VLCC船舶进出港期间,开辟专台监控画面,由专人全程跟踪监视,进行安全提醒和必要导助航服务。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借鉴危险品船舶《船岸双方安全检查表》做法,督促港口服务和码头等相关单位按照《VLCC船舶航前安全作业确认表》要求开展开展进(出)港靠(离)泊前风险评估,并进行书面确认,防范和消除VLCC进出湄洲湾水域时航行安全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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