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海中洲船厂一艘新造船舶自船台下水后擦碰另一艘在航船险情,7月18日下午,灌河海事局约谈了该船厂及下水队负责人,督促其深入排查事故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约谈中,灌河海事局通报了经调查了解的当时险情发生的实际情况,分析了船厂及下水队在船舶下水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未按实际报备作业时间下水、未提前通过VHF相应频道通报过往船舶、未安排现场维护船舶等问题。结合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向该船厂及下水队提出了以下五点具体要求:一是要进一步规范船舶下水作业报备。要按规定时间提前报备,报备材料要符合标准,如实际作业时间发生大的变化要提前报告等;二是要严格落实船舶试航管理要求。试航作业要经书面报备审核,原则上不得在灌河水域内试航;三是要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船舶下水、试航各项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防止发生事故和险情;四是要认真落实船舶停泊、舾装期间的各项安全措施。选择合适地点停泊,安排足够适岗人员值班,保持通信联系畅通、时刻关注灌河潮汛情况等;五是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排查并有效整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项事故安全隐患。

海中洲船厂及船舶下水队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全力配合海事局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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