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地方海事局7月31日对一艘燃油硫含量严重超标的到港货船进行行政处罚,这是我市海事部门对内河船舶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5月3日,市地方海事执法人员对1艘到港浙江籍船舶检查时依法实施了燃油抽样,当月24日,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出具检测报告,报告显示该船使用的船用柴油硫含量达到500mg/kg,已远远超出普通柴油硫含量不得超过350mg/kg的国家标准。近日,该船再次进入常州内河辖区,市地方海事部门根据有关法规对该船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