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下午,连云港海事局赣榆海事处执法人员发现海州湾旅游度假区沙滩上存在个体游艇经营人非法从事海上游客运输,当即通知了地方政府安全分管负责人,同时向游艇经营个体户下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海事局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约谈了旅游公司负责人。

8月17日上午0900时,海头镇书记李士薄,召集赣榆海事处执法人员,海头派出所所长,安监站所长,渔技站所长,经营人户籍所在地--小口村书记,海州湾旅游度假区负责人孙传钊,面向涉嫌非法经营的4艘游艇的经营户,进行法规宣贯。会上,连云港海事局执法人员通报了现有游艇及人员的持证情况,载客营运情况,向与会人员分发了2017年市政府办64号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海上旅游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通报了现有安全隐患,分析了个体游艇经营人私自载客营运的所带来的巨大安全风险,提出了联合执法的建议。海头镇李书记带领与会人员一起学习了2017年市政府办64号文《关于加强海上旅游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梳理了地方政府、旅游、交通、渔业、海事、公安边防等单位的法定职责及安全风险。要求游艇经营户在手续不齐备前,立即停止非法载客营运的行为,并向个体经营人提出了替代就业的建议,当场要求公安、边防、渔技、安监每天派人至海州湾旅游度假区沙滩巡视,严防私自载客入海。

最后,公安边防、安监、渔业、度假区负责人一致表示,今后将进一步互通信息,合心合力,严厉治理,禁止手续不齐的游艇载客营运,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确保海上旅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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