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辖区船舶源头管理,督促航运公司落实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9月20日,安庆海事局池州海事处监管科执法人员对辖区非体系航运公司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检查人员对辖区池州市宏运船务有限公司等3家航运公司,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负责人提升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检查人员对航运公司人员宣传了开展非体系航运公司监督检查的目的及意义,了解了航运公司的营运及运力情况。着重检查了公司在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资源与岸基支持、船岸人员培训、公司日常自查等方面落实情况,针对发现的“船岸人员培训无痕迹”、“未开展紧急情况的应急反应和训练演习”等问题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座谈交流,并下达了书面监督检查通知书,要求公司按照要求整改,强化公司对船舶的日常管理,防止船舶对长江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还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的宣贯培训,要求航运公司督促船舶及时开展开航前安全自查,按时纠正海事管理机构签发的《船舶现场监督报告》、《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中存在的缺陷,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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