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泰州海事局对两艘使用不合格燃油的船舶进行了行政处罚,这是泰州海事局针对内河船舶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近期,泰州海事局在辖区开展船用燃油质量监督检查并对抽检船舶进行抽样。经专业机构检测发现,送检样品中有三艘船舶的燃油不符合国家标准,硫含量严重超标,海事执法人员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克服燃油检测周期长、证据链不易完善等困难,对相关船舶进行了海事行政处罚,并督促船舶使用合格燃油。目前三艘违法船舶中已有两艘完成处罚,另外一艘船舶还在调查处理中。

下一步,泰州海事局还将继续深入开展船用燃油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打击使用超标燃油行为并加强宣传教育,切实防治船舶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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