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辖区水上安全环境平稳有序,鄂州海事处早部署,重落实,组织制订安全监管安保措施,将工作细化到部门、落实到人;处班子成员轮流蹲点在大队,与执法人员一道日夜坚守在现场,开展夜间现场驻守、查处违法行为、重点水域巡查、开展安全宣传。鄂州海事处举全处之力,用行动履职,为十九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水上安全氛围。

2017年10月19日上午,李勇东处长、汪斌副处长带领监管科、黄冈大桥大队执法人员组织开展辖段重点水域巡航和综合执法活动。

09:10时,执法人员在唐家渡码头附近水域发现“湘岳阳货2000”、“湘平江货0451”等船舶违章抛锚,并影响了黄冈大桥1号白浮效用发挥。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告知船方该处为非指定的停泊区,且多艘船舶并排停泊存在安全隐患,并对旁边浮标效用也产生不良影响,执法人员当即通知违章抛锚船舶立即离开该水域,到唐家渡临时停泊区抛锚。随后,执法人员对几首船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取证,并收存了相关证书,告知船方到黄冈大桥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10:30时,执法人员乘海巡艇12219对辖区到港船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在唐家渡码头,执法人员登上正在等待装货的“康平9698”、“皖大洋1998”等五艘开展了现场检查,并利用船舶相对集中的机会组织开展了一次船员流动课堂安全宣传。执法人员将船舶进出港报告制,船舶安全监督规则以及航行安全注意事项,向船员进行了宣贯和讲解,并将开航前自查表发放到船长手中,叮嘱船长要发挥引领带头作用,组织各船员对船舶开航前的适航状态进行全面检查。李处长向船员讲述了从船舶签证到船舶报告制,再到船舶开航前自查的变迁和海事监管模式的变化,并结合本辖区通航环境情况及重点水域讲述了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期间船舶安全注意事项,要求船员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通讯员:龚彩霞 涂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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