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重庆市巫山县高度重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按照《巫山县乡镇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县航务处全力抓好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强化乡镇的主体责任,过细做好船舶安全工作,确保全县全域景区水上安全。

地处三峡腹心的巫山县,长江横跨其中,有13条支小河流,13个涉水乡镇有大批各类船舶,船舶分散,管理难度较大。县航务处组织专门召开涉水乡镇船舶管理负责人和船管员会议,专题研究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措施,落实制度,加强监管,安全、思想、责任、制度、措施、办法落实到船舶、人头。

各有船舶的乡镇及时召开船主和船员会议,传达县里会议精神,安排布置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在思想上进一步上牢水上交通安全“紧箍咒”,头脑里始终绷紧安全弦,克服麻痹思想。认真落实船舶和主体安全责任,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并对船舶的安全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在旅游景区,乡镇船舶必须为旅游船让道,严禁“小四船舶”非法载客,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载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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