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早上,泸州海事局接到气象部门大雾橙色预警以后,按照《长江海事局恶劣天气禁限航管理规定》,第一时间向各渡口渡船、码头、过往船舶以甚高频、电话、短信等方式发出禁航通告,要求各船舶不能冒雾航行,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选择安全水域进行靠泊,待回复正常航行条件时,方可恢复开航。各现场工作组抽派执法人员到各渡口码头进行现场安全监管,确保渡船不冒雾航行,同时向乘客宣传恶劣天气客船航行的危险,广大群众纷纷表示理解,对海事执法人员到现场维护秩序的行为表示赞扬。

央视新闻频道也同步报道了泸州受大雾影响,泸州海事局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航行安全的举措。对泸州海事局在大雾恶劣天气下,与气象部门建立的联动机制有力的保障了水上交通安全表示赞赏。

(泸州局 龙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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