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海事局在最近的一份报告中表示,如果想要大力支持无人自主驾驶船舶的发展,那么海事监管就应更加灵活。正因此,为了成为技术发展和无人自主化海运解决方案的领跑者,同时严格遵循“蓝色丹麦”的愿景,丹麦已经提议出台正确的框架条件,以破除技术和监管方面的障碍。

丹麦将数字化和自动化领域的重大进展看作是“蓝色丹麦”和未来市场竞争力的关键领域。然而,丹麦海事局在最近的一份报告中表示,如果想要大力支持无人自主驾驶船舶的发展,那么海事监管就应更加灵活。

迄今为止,随着多个无人自主驾驶船舶研究项目的启动,国际航运业对无人自主驾驶船舶的关注度也很高。无人自主驾驶船舶的潜在优势包括提高海上和岸上的安全性;随着人为操作失误大幅减少,成本效益提高;引进新技术产生许多环境效益;通过信息技术(IT)解决方案优化供应链;以及改善岛屿间的运输基础设施。

为了成为技术发展和无人自主化海运解决方案的领跑者,同时严格遵循“蓝色丹麦”的愿景,丹麦已经提议出台正确的框架条件,以破除技术和监管方面的障碍。

无人自主驾驶船舶的监管障碍:

1. 管辖问题;

2. 海上避碰航行与监管;

3. 未来的“海员”群体;

4. 海上环境保护;

5. 造船规定与技术条件;

6. 法定义务、赔偿与保险问题;

7. 网络安全与反恐设施。

根据丹麦海事局的说法,监管壁垒只是社会对无人自主驾驶船舶总体反应表现中的一部分。除了监管壁垒外,其他一些情况对无人自主驾驶船舶的使用也具有决定性作用。这些情况相互影响,使得问题更加复杂。具体情况如下:

1. 经营模式;

2. 能力/流程;

3. 监管问题;

4. 科技;

5. 基础设施。

丹麦海事局建议无人自主驾驶船舶尽可能在国际上由国际海事组织进行统一管理,以确保无人自主驾驶船舶能够在尽可能大的地理区域内航行,并避免管辖权问题。鉴于此,在引进监管措施之前,欧盟应该等待国际海事组织关于无人自主驾驶船舶管理的范围和主要内容的出台。

考虑到现行航运监管的复杂性以及新的监管措施只应涵盖现行法规未提及的无人自主驾驶船舶所特有的领域,丹麦海事局还建议重点应放在将无人自主驾驶船舶纳入现有监管框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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