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开展中小型船舶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长江航务管理局以及长江海事局有关要求,维护两会期间的辖区的水上安全形势,东流港大队开展安检工作。

2018年3月14日下午,东流港大队执法人员辖区码头、锚地,宣传中小型船舶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船舶开航前自查情况;船舶进出港报告和办理进出港手续情况;船舶客货载运及系固绑扎情况;船舶AIS 设备的安装配备、证书持有、信息录入情况;船舶消防救生设备配备情况;船舶制式无线电执照;船舶应急演习演练记录情况等。要求各船舶按要求配备船员,做好开航前自查,保证船舶各项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后,执法人员登上“皖寿县XXXX” 进行安全检查。执法人员对该船舶的配员、船舶和船员有关证书文件资料、船舶设施设备、AIS设备操作情况、雷达、航行安全设施设备、航行信号灯、消防和救生设施的配备与保养、机舱主机辅机、消防泵的使用、安全防护与隔热包扎、油污操作记录等方面的具体项目进行了详细的检查。随后,检查人员进入驾驶台、机舱进行了认真详细地检查,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检查,发现了该船若干项缺陷,并依据检查结果和相关规定提出了处理意见,该船船员表示将认真按照要求整改缺陷,确保在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水域上达到有关法规规则规范的要求。

东流港海巡执法大队将持续开展专项活动,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将政策宣传到位,保障辖区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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