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行业期待已久的行业准入和规范管理的相关条件终于在日前正式发布。不过,此次发布的正式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最大的变化在于文件名称由原来的《船舶行业准入条件》变更为《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两个字的改动看似简单,却透露出行业主管部门在引导船舶工业化解产能过剩、加强船舶行业分级管理、促进船舶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行政服务观念的转变,体现了其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可以说,从“准入”到“规范”,“有形之手”打出了引导和规范船舶工业发展的“无影掌”。

“无师自通”是在化解产能过剩、加快转型升级的大环境下,船舶企业必须具备的本领。在今年举行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有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不死掉一批企业,中国的转型难以成功。”然而,任何一家企业只要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就没有理由通过行政的方式让其“死掉”。既然如此,要实现转移一批、淘汰一批过剩产能的目标,就只能也必须利用市场规则、通过市场手段、借助市场方式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寻求出路。因此,由“准入”条件到“规范”条件的变化,更加突出了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规范条件》中涉及的造船综合能耗每万元增加值不高于0.20吨标准煤、每年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年销售收入的2%等指标并不具有强制性,但是达不到这些指标的企业将不会被列入公告名单,也就难以享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支持,从而在与其他符合条件企业的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这就使得船舶企业必须主动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管理水平提升。

“无中生有”是转变政府职能、推动行政体制改革、建立服务型政府的需要。2012年中国船舶工业的产能利用率只有约75%,而从前三季度的情况看,今年这一数值还将降低。面对目前船舶工业产能严重过剩的状况,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既发挥“有形之手”的经济管理职能,又减少其对市场的干预,让“无形之手”公平、自由地运行,是对政府行政能力和服务能力的重要考验。将“准入”条件改为“规范”条件就是既要实现化解产能过剩的目标,又要确保船舶市场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体现了下放审批权、实施分级指导的原则,将充分发挥相关各方的作用。《规范条件》实施后,将由各省级船舶工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的初审,中央企业负责所属企业的初审;委托行业组织、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企业进行评审;再由工信部进行最终审查、公示和公告。有抓有放、责任明确,展示了管理者深厚的“功力”。

“无为而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推动政府与市场两种资源配置手段正确结合的需要。这里的“无为而治”并非无所作为,而是要依靠合理的“有为”,通过有所为有所不为,以“无为”的状态达到“有为”的结果。坚持市场原则,运用市场手段,通过市场竞争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是加强行业管理的更高境界。由于市场的盲目性、资本的逐利性,会导致产能的周期性过剩,因此,对于“有形之手”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能够根据行业的周期性,提前预判、事先引导,建立起应对市场波动的预警和防范机制,并通过类似《规范条件》这样的分级指导方式,指引市场主体作出合理判断,引导市场资源合理流动。这样一来,既发挥调控的作用,又看不到调控的痕迹,在不干预市场的前提下达到引导市场的目的。

当然,这对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可能更多的时候,行业主管部门还应尽量避免事后应对,而要做到事先引导。通过此次工信部出台《规范条件》的全过程,我们能够看到,通过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努力,“有形之手”可以借助无形方式,更好地实现市场经济与政府服务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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