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监管总局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基础上制定了《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试行),现予公布。《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试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更好地适应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需求与内河运输安全管理要求,四部(局)将建立目录调整与审核机制,动态调整并发布《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安全监管总局2015年7月2日

部分目录如下:

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试行)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