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召开军工科研院所转制工作推进会,解读《关于军工科研院所转制为企业的实施意见》,并宣布启动首批41家军工科研院所转制工作。这标志着我国军工科研院所转制工作正式步入最为关键的实施阶段。军工科研院所转制既是我国军工央企改革的深水区,也是激发军工央企活力、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军民深度融合的必然之举。船舶军工央企及其科研院所要正确认识此项改革的重要意义,客观分析、应对改革面临的挑战,积极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坚持军民融合发展的方向,稳步推进船舶军工科研院所转制工作。

军工科研院所改革是国防科技工业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其结果关系到整个军工改革的成败,影响着我国军工产业未来的发展。目前来看,包括船舶军工科研院所在内的我国广大军工科研院所面临众多错综复杂的问题,推进转制工作挑战不小。首先,转制要厘清资产的所属关系,充分考虑资产估值带来的影响,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其次,转制要考虑到军工科研院所保密工作的特殊性,制定新的保密措施;再次,转制关系到员工身份的改变,企业财务核算方式和评价体系的改变,以及企业性质、资产的界定,事无巨细,难度很大;最后,转制后的科研院所既要建立现代企业管理体制,又要兼顾军工行业的特点,还要适应新的税收、考核、激励等管理制度。因此,军工科研院所转制不仅触动利益,更会触及“灵魂”,只有坚持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才能保障这些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科研院所是军工企业提质增效的重要支撑,实施军工央企混改,推动军工资产证券化,必须推动科研院所转制。尤其是对面临船市低迷等严峻形势困扰的船舶军工央企而言,通过推动科研院所转制上市,有利于显著提升船舶军工企业旗下上市公司的收入规模和盈利水平,同时也能为二级市场带来投资机会。正因如此,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旗下5家军工科研院所的部分资产注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成功案例,均被业界视为船舶军工央企依托资本市场、运用资产重组加速军工科研院所转制的重大举措。这些成功案例将为我国军工科研院所借助资本市场实现转制提供诸多有益经验,从而进一步加快军工科研院所“破冰前行”的步伐。

科研院所作为军工企业的骨干力量,应成为军民融合的实践者,更要在推进转制工作的过程中,积极对接国家战略,服务国防与经济建设,持续深化军民融合。目前,我国众多军工科研院所中的大量军工技术难以向民用转化,有的即便实现了转化,效率也比较低。军工科研院所通过转制,可以破除发展中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将为我国军工科研院所开拓市场、积极拓展民品业务、加速军用技术民用化、促进军民融合发展起到推动作用。而在此过程中,船舶军工科研院所和船舶工业相关企业都将大有可为。比如在军转民方面,船舶军工科研院所可以积极发挥技术优势,引入灵活的竞争机制,推进军工高科技产业民用化,促进产业化发展;在船舶企业“民参军”方面,船舶军工科研院所可以和骨干民企拓展合作层级,尤其是在信息化技术方面,积极引进民用技术成果,加快军民通用标准建设,提升我国海军装备信息化水平。

推进强军事业,必须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全面提高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水平。而稳步推进军工科研院所转制工作正是改革强军、科技兴军的重要举措之一。相信,在国家各项改革政策的支持下,我国船舶军工科研院所一定能够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出一条合理解决历史问题、剥离低质资产、规范人员安置、创新激励机制等一系列问题的转制创新之路,从而为我国船舶工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和国防军队建设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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