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港口与口岸局有关人士昨天在政府网站的在线访谈栏目中透露,根据全省的统一规划,我市将建立大连船舶交易市场。

  据介绍,2010年3月,交通运输部公布实施了《船舶交易管理规定》,要求全国各省建立船舶交易市场。目前,大连船舶交易市场筹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未来的船舶交易市场将集船舶买卖、信息发布、船舶经纪、船舶勘验、证件办理等功能于一身。大连船舶交易市场将定位为东北地区最大的船舶交易市场,并争取成为国内知名且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船舶交易市场。

  据了解,设立船舶交易市场的目的是为船舶交易双方创建公平公开的交易环境,规范交易行为,加强交易船舶流向监管等。因此船舶进场交易,不仅是《船舶交易管理规定》的要求,更是保障船舶交易双方利益的重要手段。我市在成立船舶交易市场以后,所有船舶交易将在场内进行,交易双方及中介机构将接受市场的监督。大连市水运事业迅速发展,截止到2010年11月,全市纳入行业管理的水运企业有117家,船舶总数为273艘,650万载重吨,17832客位,1027 车位;年货运量9100万吨,货运周转量5425亿吨公里;客运量420万人次,客运周转量5.8亿人公里;纳入行业管理的水运服务企业673家,其中国际船舶代理企业88家,船舶管理企业50家,无船承运企业134家。

  按有关规定,经营大连沿海旅客运输的企业应至少自有2艘客运船舶,累计300客位,船舶为共有时,经营企业所持船舶股权比例不低于51%。新建船舶严格按照船检部门的技术规范建造。玻璃钢客船不再进入大连沿海旅客运输市场。新设立大连沿海客运企业,其中至少有一名持股25%以上且具有3年以上沿海客运有效经营资质的企业法人参股,取得经营资质后,3年内持有股比均不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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