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cific Radiance与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展开仲裁

日前,新加坡海工船东Pacific Radiance(太平洋光辉公司)宣布集团所拥有50%股份的合资公司——CA Offshore Investment公司向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及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发出了两项仲裁通知,分歧的原因主要针对委托后者两个公司建造的两艘海工辅助船无法如约交付的问题。

Pacific Radiance 表示,仲裁通知的发出是由于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无法履行船舶建造合同的义务,造成合同违约,船厂无法交付两艘海工辅助船,最终导致造船合同不得不解除。

CA Offshore Investment声称,这两艘海工辅助船舶交付前分期付款给船东需要退款的金额加上利息达到了555万美元。

该起分歧导致的仲裁目前还是最初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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