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浙江已基本实现400总吨以上的内河货船安装生活污水回收装置;而作为该规定的“延伸版”,3月1日起,在浙江省新建的本省籍100总吨以上、400总吨以下的内河货船须装设生活污水储存舱(柜),浙江内河船舶防污体系将更健全。根据《浙江省绿色港航“十三五”规划》,2020年,全省内河运输船舶垃圾和生活污水上岸处理率要达到100%。

据介绍,此次浙江省港航局要求安装的生活污水储存舱(柜)以及相关的泵辅、管路等须满足现行《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有关技术要求,生活污水储存舱(柜)最低容量不小于0.5立方米。除了本省新建船只,安放龙骨并自外省转入浙江省的内河同类货船也须按照此要求安装生活污水储存舱(柜)。

除了船舶本身,在码头防污染设施建设方面,目前,浙江省共有10处船舶油污水接收点、200处船舶垃圾接收点。去年10月,湖州首艘多功能油污水接收船舶投入试运行,该船舶集油污水接收、生活污水接收、生活垃圾接收、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于一体,能够接收约50吨生活污水、40吨油污水,并送到指定处理站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入管排放,更方便船舶处理生活污水。

按照《浙江省绿色港航“十三五”规划》,浙江港航部门将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港口对生产污水、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的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新建码头项目按照环保部门批复的环评意见落实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按照规划,到2020年底,全省港口生产污水综合处理率、内河运输船舶垃圾和生活污水上岸处理率均将达到100%。

港航部门将根据《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对船户在改造船舶时进行相应补助,400总吨以上、1000总吨以下货船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或加装生活污水贮存舱(柜),单船补贴金额为3万元或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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