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发布公告称,截止2018年12月31日,大船海工净资产为-19.21亿元,资产已不足以清偿不到800万元的债务,大船海工将破产重整。这家代表辽宁海工装备制造业最高水平的“国有”船企也成为今年来首家破产重整的船企。

据介绍,此次大船海工被大连中院裁定受理重整,对中国重工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不大,公司仍以舰船的研发设计制造为主营业务。预计大船海工重整将增加中国重工2019年度财务净收益约9亿元。

作为一家专业从事海洋工程设计、建造、修理和改装的总承包公司,大船海工主要业务范围包括自升式和半潜式钻井/生产平台、钻井船、FPSO、风车安装船以及各类海洋工程船等固定/浮式钻井/油气生产及海洋工作设施。2015年,大船海工成为首批入围海工企业白名单的7家企业之一。同年,在海工装备市场长期的低迷的情况下,大船海工在逆市中创新转型,从海工成功“转型”造船,接获了来自卢森堡公司Jaccar Holdings的5艘全球首制85000立方米超大型乙烷乙烯运输船(VLEC)总包建造合同,成为中国第一家建造VLEC的船厂。

有专家指出,按照规定,在开始重整之后,大船海工可以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由重整人按照重整计划继续经营,灵活地采用追加投资、租赁经营、整体出让、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最终履行重整计划中的偿债协议清偿债务并实现企业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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