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联合早报消息,吉宝船厂前高级采购员梁建雄(译音)在14年内向七名供应商收贿26.5万新加坡元(约合人民币131万元),昨天被判坐牢21个月。

由于被告梁建雄(63岁)期间归还2万元给其中一名供应商周转,因此法官下令他缴付的罚金为24.5万元新加坡元(约合人民币121万元)。

被告日前承认395项控状,包括78项收贿和317项转换和转移赃款,触犯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罪状。

消息称,梁建雄于1981年开始在吉宝岸外与海事子公司吉宝船厂担任文员助理,2014年擢升至高级采购员。他在案发后被解雇。被告在案发期间负责采购原料,单在2014年便处理了4000张订购单。

据案情交代,涉案供应商塞给被告钱,因为他向他们透露其它供应商的报价。有关供应商会在呈交报价截止前,向被告询问最低报价,然后调低自己公司报价,以成功取得订单。

被告会向供应商暗示给他好处,也有供应商主动给他钱。一名女供应商于2008年农历新年期间联络被告,只要被告提供其他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便给他“红包”。被告答应帮她,要她将“红包”投入他的信箱。从2000年至2014年间,被告前后78次向七名供应商收贿26.5万元。他期间归还还2万元给其中一名供应商周转,因此他所收取的“不义之财”为24.5万元。

但警方调查,被告和妻子的联名银行户头有大笔存款,与收入不符。被告承认在2007年7月至2014年4月存入银行的74万余元是贿金。他声称把钱拿去付房贷、买车和股票及保险,也投资信托基金。不过,控方最终针对其中26.5万元的贿金提控。

据悉,梁建雄在法官下判后,请求法官准予他一个星期后服刑,让他有多点时间陪伴患癌老父。法官准他本月24日开始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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