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王世铨(王公衡)、辛一心和朱天秉等老一辈造船人组建了中国验船协会,将英国British Corporation的钢船建造规范翻译整理成“中国钢船规范”,解放后在中国造船杂志连载。

1953年船舶登记局筹备处成立后,除进行日常工作之外,朱复炎、陈天骏、邵良、潘积安、廖厚泽、俞成林等人曾翻译整理过一些外国验船方面规章制度和验船规范,如英国劳氏船级社、日本验船协会和德国船级社的规范以及美国海岸警卫队救生设备规定等。后来拿到苏联船舶登记局的钢船建造规范,也开始动手翻译。但只是一些零星的规范标准,没有形成开展验船工作所需要的整套规范。

我们从苏联船舶登记局上海和大连验船处实习回来,分配到上海等地工作前,都集中在北京。人员大增,都是年青人,精力充沛,有俄文基础,在实习中用的就是苏联船舶登记局的规范。经过讨论,由我组织力量把苏联整套规范译成中文。当时分三个组,船体组:陈长兴、陆汝明、陈彭高和我;轮机组:张辑、楼恩地、韩杭成、周洪喆、张颖耐;电器组:梁善庆、陈志荪(未参加实习,但学过俄文)。有些人分配到外地工作,也志愿承担一部分翻译。众志成城,半年左右翻译了苏联规范、规章、验船规程和须知,大大小小总计34种。再加我们上海实习队在实习后期翻译的苏联船舶登记局证书格式和检验报告格式一全套、锅炉、受压容器等检验薄。当时采取个人翻译,组内讨论定稿,还请朱复炎、俞成林等协助在文字上修饰,尽可能改掉翻译语气。又请潘积安把国内沿海干舷勘定规则,陈天骏、廖厚泽把国内救生设备、信号设备和航行设备定额编入相关章节,使这套规范草案增加了一些国内元素。但总体来说,它脱胎于苏联规范。好在它适用于国际航行船舶为主,也就无所谓了。另外一个特点是,我们不是简单地就字论字翻译,而是经过近30个实习人员,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内,虽然没有用到这套规范的每一个条文,但已对主要部分有过实践,虽不能说知其所以然,但可以说已做到知其然。因此有一些人说这套验船规范是照抄照搬,未免有失公允,过于苛刻了一点。洋为中用,先学再创,是符合科学规律的。只批评,说不出替代方案,显然于事无补。

1958年5月12日船舶登记局会同一机部九局、中国造船工程学会总会联合发文通知全国有关单位——船舶使用部门、设计单位、院校、修造船厂、设备配套单位等广泛征求意见。除在北京约请有关部门讨论外,还指派我和梁善庆到上海协助组织讨论。负责此事的上海造船工程学会极为重视,专门开会研究,决定由上海交通大学造船系教授王世铨来主持。他是我的老师,工作起来更为方便。日常工作则由学会专职秘书林惠平负责。经商量,由学会和上海港务局船检科联合邀请上海的航运单位、设计部门、修造船厂、大专院校、水产部门、海军,还结合专题邀请上海钢铁公司、材料应用科学研究所、上海公安局消防处、上海锅炉厂、上海柴油机厂、火柴公司、四方锅炉厂、新中柴油机厂、绳网厂、辅机仪表厂等参加讨论。

6月15日上午在上海市科学会堂,王世铨教授主持了这次群众性讨论活动的第一次会议,各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均到会。会议决定,按规范种类分为船体、轮机、电力和设备四个专业组来讨论。并推举了各组的负责人。为便于讨论先将各单位原来已提出的意见782条,分门别类打印出来,分发给有关单位的专业人员,作为讨论的引子,但强调不受这些意见的限制,可以广泛提出问题和建议。

6月19日开始在上海市科学会堂正式讨论。船体组又按专题分为船体结构、载重线和吨位丈量三个小组,电力组分为电力和无线电两个小组,材料和焊接单独设组。这样每个小组可以就规范来深入讨论(见附件1“会议情况表”)。

各单位对这次讨论极为重视,能在繁忙的日常生产中做好安排,以保证有经验的同志到会。有的单位还先在内部开展讨论,做好充分准备。可以说是出席踊跃、发言积极、敢想敢说,还敢于辩论。会议的要求是对所提意见,尽可能形成一致的结论,以利于定稿时采用。大家对草案总体上作了肯定。同时也开门见山地指出一些不合实际,不合国情的,甚至还有不合理的规定。对所提意见认真作了讨论研究,还提出了修改建议。并且将原提意见、讨论情况和最后统一的意见,都形成了详细的记录。对统一不了的意见,也分别记录了不同观点的理由。有时在会上争论不下,还拿回到本单位,与相关同志讨论,再到会上来说明理由,进行探讨。

对这批规范草案,仅上海一地就组织了大小讨论会49次,参加单位39个,出席891人次,提出修改意见1096条。这次活动后,船体结构组在9月7日又召开了一次会议,对一些问题再次进行了深入研究,除了少数还需要理论探讨的问题外,整理出了结论,补充报给船舶登记局。

当时我国造船工业基础薄弱。造船钢板生产厂只能供应狭板,需要的宽板只能依靠进口,设备方面情况更为严重。例如电子设备:测向仪、雷达等都依靠进口。救生设备规范要求配置的气胀式救生筏还在试制。第一艘气胀式救生筏的试制鉴定,到1958年12月才进行。在这种条件下,凭借造船及相关行业技术人员的热情,才完成了这次群众性的讨论,征集到非常宝贵的意见,也使这套规范尽可能融入更多适合国内情况的规定。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也正如王世铨教授所说的,这次讨论也是一次大家来宣讲,大家来学习,非常有意义。

这么大范围,又是持续一段时间的讨论,都在上海市科学会堂进行。这都是上海造船工程学会出面联系。打印的大量讨论材料,也都是科学会堂、学会甚至参加讨论单位支持。整个活动未动用船舶登记局的经费。我和梁善庆老家在上海,就住在家里。更要指出的是,与会人员,包括王公衡教授,都是乘坐公交车自行到会,会后回家也一样。会议不提供交通工具。遇到上下午都有会,就自行解决午餐。

回北京后,把上海和各地所提意见梳理、研究、形成草案修改稿。又召开一次会议,约请一机部、水产部、冶金部、海军司令部、中国造船工程学会总会、部内海河总局、技术局、财务局、材料局和电讯处开会,汇报征求和收集意见过程,针对意见的采纳情况、不采纳的理由作了汇报。会议同意将修改稿公布试行。会后正式报经交通部批准后,用中国船舶检验局名义公布(见附件2)。事后向提意见和参加讨论单位发送了意见汇总表,写明了哪些意见已采纳,对未采纳的意见,简要说明理由,以作交待。

在上海讨论期间,王世铨教授对我讲,应再接再厉制订海船抗沉性规范和海船稳性规范,使之形成真正的一整套验船规范。前者1948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有要求。于是由我按照安全公约要求整理起草,11月27日完成了海船抗沉性规范草案,征集意见后报交通部批准,由船舶检验局1959年公布试行。随后又着手组织起草海船稳性规范。为感谢上海造船工程学会的无私和大力支持,经联系,该会1958年8月17日召开第三次全体大会时,谢中峯局长作为嘉宾到会发言感谢(见附件3)。

上海造船学工程会在1959年总结中以“学会为造船工业长远大计的一些努力”中讲到:(1)1959年元旦11种海船造船规范的公布;(2)修改国际船舶载重线和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成就;(3)海船稳性标准的完成。都是与船舶检验局的合作和大力支持验船工作所作的努力和贡献(见附件4)。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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