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南通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获得国税部门2302万元预退税款。先退税后核销的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加速资金周转,规避潜在的汇率风险。

  “先退税后核销”,是国家为鼓励出口船舶、大型成套机电设备的企业提前获取退税款、减轻资金压力出台的优惠政策。符合这类优惠政策的企业可在尚未收齐退税所需凭证的情况下,凭出口合同、销售明细账等资料,申请办理免抵退税预申报,提前享受出口退税款。

  南通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包括南通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熔盛重工有限公司等5家船厂。自政策实施一年多来,这5家企业提前享受退税款25.59亿元。仅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一家,今年已享受预退税款2.11亿元。预退税款的及时到位,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增强了企业的经营运作能力,促进了我市外贸出口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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