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深圳3月2日电 记者 游春亮 通讯员 胡后波 近日,因案件和解撤诉,广州海事法院依法发布解除扣押船舶命令,扣押在深圳的“第一海洋”轮重获自由。

  今年1月20日,因借款合同纠纷,德国赫斯诺德银行向广州海事法院提出海事请求保全申请,请求法院扣押被申请人第一海洋有限公司所属的“第一海洋”轮,并责令被申请人提供2.6亿多美元的担保。广州海事法院经过严格审查,准予申请。今年1月24日深夜,在广东深圳赤湾港,广州海事法院成功扣押“第一海洋”轮,这是该院建院以来扣押涉案标的金额最大的一艘船舶,达2.6亿多美元,合人民币17亿多元。

  经过一个月的谈判,申请人德国赫斯诺德银行与被申请人第一海洋有限公司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已收到和解款项。申请人向广州海事法院申请解除对“第一海洋”轮的扣押,并撤回对第一海洋有限公司的起诉。广州海事法院经过严格审查,准予申请。2011年2月25日,广州海事法院依法发布解除扣押船舶命令,解除了对“第一海洋”轮的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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