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6月9日三亚消息(南海网记者冯丹 通讯员陈永平)6月9日,记者从海南边防总队海警二支队了解到,该支队近日依法对一艘无任何运输柴油手续的浙江籍渔船进行处罚。

  2010年12月初,张某经人介绍,在福建石狮以30万人民币的价格购买一艘铁壳船。12月28日,张某驾船离开石狮市祥芝港,并于当晚在台湾海峡海域,从一艘千吨级油轮上过驳柴油82吨。此后,继续驾驶涉案船舶驶往三亚海域,准备到三亚海域出售柴油给当地渔船。1月1日,涉案船舶抵达三亚海域,后被执行海上巡逻任务的海警二支队官兵查获。

  经调查,涉案船舶无任何证件,也无任何运输柴油手续,其悬挂的号码为“浙洞渔***”活动船牌并非该船号码。真实的“浙洞渔***”号船已于2010年5月27日在浙江温岭市拆解。船舶上装载的疑似柴油液体共有82吨,无任何买卖手续,经检测为不合格柴油。

  违法嫌疑人张某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运输、买卖成品油,其使用的运输工具又系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的“三无”船舶。该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海警二支队对违法嫌疑人张某处以没收82吨柴油及涉案船舶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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