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挪威海运媒体报道,中国在早前开始加紧对外国船东在中国境内船运管理与进行征税。

  消息指,中国有意加紧征收来自在华外国企业的税收,最极端的情况是,可能会扣留在中国港口的外资船舶。但普遍认为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偏低,因为政府已成立一个机制,使中国租船商成为税收当局的“税款扣缴代理人”,以代表他们向外国公司收取税款。

  根据中国法律,如外国公司在中国经商,便需支付“企业所得税”.百分比由中国公司向外国实体支付税款的5%至15%,总体数字受不同因素影响,包括双边税收协议及船东在自己国家已支付的税款。由于中国税务人员追征外国公司税款时面临一连串的障碍,他们要求中国企业担任税款扣缴义务人。

  根据伦敦克莱德律师行(Clyde & Co)的研究,如果中国公司没有履行本国法律规定的义务,该公司将有可能被罚款,罚款额可高达应支付总税的300%.熟悉税务的人士指出,当局甚至会直接接触外国公司,执法部门可能会扣留在中国港口的外国船舶,以收取该笔税款。这种做法可能性虽偏低,但在理论上是可能会发生的。

  较早前,希腊船东George Economou正与中国租家青岛远洋运输(Cosco Qingdao)进行法律诉讼,据悉青岛远洋未能支付船舶租金。该公司表示其“遗漏”应支付给中国当局的10%企业所得税,并希望就条款章程重新谈判以考虑付款。

  青岛远洋被认为受到来自税务机关的压力,必须要缴付有关税款,否则将面临支付拖欠税款的300%罚款的风险。而令其它海外船东担忧的是,该公司可能是中国第一家企图就这个问题重新谈判的租家,最近这种实例愈来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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