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有效贯彻落实国务院及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更好地执行《船舶交易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完成全国船舶交易信息平台项目的既有内容,建设示范性船舶交易市场,规范船舶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上海航交所成立了船舶买卖标准合同项目小组,组织专家历时半年编制了船舶买卖标准合同。日前该合同已在中华航运网、中华船舶交易网和中国船东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即将择期发布。

  该合同编制期间在上海、北京等地听取了多位航运界、法律界专家的专业意见,使其紧密贴合国内船舶买卖的现状,既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切实保护船舶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船舶交易行为,推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软环境建设,强化航运软实力,突显上海乃至中国在制定标准化、格式化船舶买卖合同中的话语权,有望成为继“挪威格式”、“新加坡格式”合同后被业界广为认可的“上海格式”船舶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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