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交付不久便发生高压阀门破裂事故,造成3人被烫死。面对船东追责,船厂说是阀门质量问题,应由船配企业担责,配套企业拿出各种检验证书称产品符合标准、通过了检验,无责。最后,问题只能交给法院来解决,三方合作关系宣告破裂。这是前不久发生的一起真实案例。经了解,这并非由于该船配企业的技术能力“不济”,因为其提供给国外客户的产品,质量十分过硬。事实上,部分船配企业在与客户合作时采用了“双重标准”,才是主要原因。

     了解到,某些船配企业给产品“注水”的行为并不少见,应精加工的部件未进行精加工,有的产品密封不严,有的企业还用“狸猫换太子”之计,以次充好。一家生产船用电器的企业私下承认,其为国内一些中小型船厂供应的正式产品并没有达到样品质量.有的内部零部件用普通产品替代了名牌产品。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如果所有产品均保证达到样品质量,以接单价格计算很难盈利,而这些船厂在验收时疏于把关或基于人情关系,也会宽松放行。也就是说,船配产品的这些质量问题,并非因为制造企业的技术水平有限,而是没有采用应有的标准,不注重管理和过程质量控制。

     “双重标准”现象的背后至少有三大因素值得关注。第一,某些船厂在采购时,过于注重价格和人情因素,其招标采购往往是“价低者得”,而通过其他途径采购时则很看重人情关系,跟谁关系近,就可能采购谁的产品;第二,相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和船厂验收时把关不严,有时仅仅是看样品或走形式,没有真正起到检验的作用;第三,有的船配企业先打价格战夺得订单,然后偷工减料追求利润最大化。在三大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一个恶性循环圈出现了:一些船厂认为国内采购的最大优势就是便宜,并在这方面上做文章,尽力压低价格;配套企业为了争抢订单,就会利用低报价来吸引船厂,而为了确保盈利,只能牺牲产品的“质量”了。相反,知果船厂的采购价格相对较高,并将产品质量控制提前到生产环节,时常到船配企业了解生产进度,检查产品质量,其最终的产品验收也十分严格,并拒收质量不过关的产品,这些船配企业就只能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追求利润。而且,他们知道在船厂严格把关之时,人情推销只是辅助因素,产品质量才是硬道理,因此会主动想办法提高质量,从而争取长期合作,获得更多的订单。

     虽然因船配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严重事故的案例并不多,但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仍不可忽视。一旦出现严重的船配产品质量问题,不仅船东、船厂和船配企业之间的合作难以为继,而且可能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甚至危及人的生命。船舶运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越多,船东对相关配套企业和船厂的信任度就越低,其在下单时就要对更多的配套产品或企业进行指定,或认为船厂把关不严而不再与其合作,甚至对国内整个船配行业失去信心。

     要杜绝“双重标准”现象的出现,提高船配产品质量,船厂和配套企业必须共同努力。一方面,船厂采购时应重点考虑船配企业的信誉、实力和产品质量,拒绝人情推销,把好产品验收关,对不合格的产品坚决说“不”;另一方面,配套企业应积极转变竞争理念,不要一味打价格战,而是要靠过硬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售后服务争取话语权,确定合理的产品价格,获得相应的利润。只有这样,船配企业和船厂才能不断提升自己在船东心中的认可度,获得更多的订单,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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