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唯一一部关于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福建省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条例》在颁布实施17年后,拟进行修订完善。9月26日,其修订草案提请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据福建省台办主任吴国盛介绍,管理办法实施17年来,在方便台轮来靠,扩大闽台人员往来和增强闽台经贸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现有分布在沿海6 个区市22个县(市、区)的35个台湾船舶停泊点,截至2010年底,共接待来靠台湾渔船208919艘次、台胞788552人次;对台小额贸易成交额累 计达11.19亿美元;输送福建省渔工18.04万人次,救助遇难遇险台湾渔船每年近百艘次、300多人次。

  据介绍,此次草案的修订 内容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加强停泊点设施建设;明确停泊点各单位职能;在停泊点证件使用方面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扩大上岸台湾居民活动范围;为台湾居民从停 泊点出入境提供便利;台湾船舶上的外籍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可上岸避险;台湾船舶在紧急情况下可就近停泊福建港口;平潭综合实验区台湾船舶停泊点的特殊管理; 删除与上位法及国家规定不一致的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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